六月開始,我給自己一個功課:每天晚上八點出門走四十分鐘,走同一條路線。

重複才看得見的東西

第一週很無聊,第二週開始有趣。你會發現麵店老闆娘固定八點十分收攤、那隻橘貓只在週三出現在機車座墊上、二樓那戶人家的鋼琴聲永遠只練同一首的前八小節。

重複不是無聊,重複是解析度。同一條巷子走三十次,看見的細節比三十條不同的巷子加起來還多。

散步的規則

只有一條:不帶目的。不順便買東西、不邊走邊回訊息、不設步數目標。一設目標,散步就變成通勤了。

白天的街道在營業,晚上的街道在生活。

走完回家,什麼問題都沒解決,但奇怪的是,很多事情好像沒那麼嚴重了。